在夫妻婚姻存續期間購買的房子就算只寫一方的名字也算共同財產嗎?
2023-04-20 16:24:41 來源:法制法律網
一、有結婚證買房子寫一個人名字算共同財產嗎
有結婚證買房子寫一個人名字一般算共同財產
1.屬于共同財產的。
(1)在夫妻婚姻存續期間購買的房子,夫妻雙方沒有明確約定的話,房產證上只寫其中一個人的名字,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2)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買的房子屬夫妻共有,離婚時,有一方想擁有房屋所用權的,評估單位進行評估,然后對另一方進行分配;如果雙方都想擁有房屋所有權的,雙方進行競價;如果雙方都不想要房子的,人民法院進行拍賣,然后進行分配。
2.不屬于共同財產的。找法網提醒您,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民法典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二、夫妻的共同財產包括哪些
1.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2.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3.知識產權的收益;
4.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
5.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三、共同財產分割原則有哪些
離婚后共同財產分割原則有:
1.男女平等原則。該原則體現在離婚財產分割上,就是夫妻雙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財產的權利,平等地承擔共同債務的義務。
2.照顧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則。這里的“照顧”,既可以在財產份額上給予女方適當多分,也可以在財產種類上將某項生活特別需要的財產,比如住房,分配給女方。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則。在離婚分割共同財產時,不應損害財產效用、性能和經濟價值。
4.夫妻一方所有的財產,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毀損、滅失的,另一方不予補償。
5.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就是指在一方存在過錯的時候,離婚財產分割照顧無過錯方,及對無過錯方對分財產。此項原則根據地區的實際操作不同,沒有明確的定論。主要還是看法官是否認可此項分割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