銷售專利產品可能算侵權嗎?實用新型專利權和外觀設計專利權的期限是多久?
2023-04-28 16:35:39 來源:法制法律網
一、銷售了專利產品算侵權嗎
銷售專利產品可能算侵權。但其不滿足主觀存在故意、客觀實施侵權行為、侵權行為導致實際損失等條件的,不得認定為侵權。根據相關法律規定,行為人以經營為目的,擅自制造、使用、許諾銷售、銷售、進口他人專利產品的,應當認定其侵犯專利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第十一條
發明和實用新型專利權被授予后,除本法另有規定的以外,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未經專利權人許可,都不得實施其專利,即不得為生產經營目的制造、使用、許諾銷售、銷售、進口其專利產品,或者使用其專利方法以及使用、許諾銷售、銷售、進口依照該專利方法直接獲得的產品。
外觀設計專利權被授予后,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未經專利權人許可,都不得實施其專利,即不得為生產經營目的制造、許諾銷售、銷售、進口其外觀設計專利產品。
二、專利保護的期限
發明專利權的期限為二十年。實用新型專利權和外觀設計專利權的期限為十年,均自申請日起計算。授權后每年都要向國家專利局交納年費,交費的時間是每年的申請,目前一個月內。專利保護期限是指專利被授予權利后,得到專利保護的時間期限。
三、申請專利被駁回應該怎么解決處理
申請專利被駁回的處理辦法是: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個月內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請求復審。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復審后,作出決定,并通知專利申請人。專利申請人對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的復審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個月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第四十一條專利申請人對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駁回申請的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個月內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請求復審。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復審后,作出決定,并通知專利申請人。
專利申請人對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的復審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個月內向人民法院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