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權的期限為二十年嗎?申請專利被駁回應該怎么解決處理?
2023-04-28 16:34:43 來源:法制法律網
一、專利申請公示期多長時間能撤銷
專利申請公示期后,自申請日起三年內能撤銷。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
第三十五條
發明專利申請自申請日起三年內,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可以根據申請人隨時提出的請求,對其申請進行實質審查;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請求實質審查的,該申請即被視為撤回。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認為必要的時候,可以自行對發明專利申請進行實質審查。
第三十六條
發明專利的申請人請求實質審查的時候,應當提交在申請日前與其發明有關的參考資料。發明專利已經在外國提出過申請的,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可以要求申請人在指定期限內提交該國為審查其申請進行檢索的資料或者審查結果的資料;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提交的,該申請即被視為撤回。
二、專利保護的期限
發明專利權的期限為二十年。實用新型專利權和外觀設計專利權的期限為十年,均自申請日起計算。授權后每年都要向國家專利局交納年費,交費的時間是每年的申請,目前一個月內。專利保護期限是指專利被授予權利后,得到專利保護的時間期限。
三、申請專利被駁回應該怎么解決處理
申請專利被駁回的處理辦法是: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個月內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請求復審。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復審后,作出決定,并通知專利申請人。專利申請人對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的復審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個月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第四十一條專利申請人對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駁回申請的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個月內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請求復審。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復審后,作出決定,并通知專利申請人。
專利申請人對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的復審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個月內向人民法院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