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生育服務登記應當提供哪些證明材料?辦理準生證要的必要手續有什么?
2023-05-30 15:38:52 來源:法制法律網
辦理準生證要的必要手續:當事人持夫妻雙方的居民身份證、結婚證和婚育證明等材料向縣級人口計劃生育部門申請。現在已經取消準生證,依法辦理生育登記制度,對生育兩個以內子女的夫妻,實行生育登記制度,不再進行生育審批。
法律依據:
《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條例》第十六條
育齡夫妻生育第一個子女的,可以在現居住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辦理生育服務登記。辦理生育服務登記,應當提供下列證明材料:
(一)夫妻雙方的居民身份證;
(二)結婚證;
(三)女方的婚育證明和男方戶籍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出具的婚育情況證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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