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駁回起訴?駁回起訴后還能再起訴嗎?
2023-05-30 14:39:22 來源:法制法律網
什么是駁回起訴?
駁回起訴是指法院對于無正當理由或缺乏法律依據的訴訟當事人或其法定代理人提起的訴訟請求拒絕審理而予以駁回的訴訟行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規定,人民法院對于自訴案件進行審查后,認為缺乏證據的自訴案件,如果自訴人提不出補充證據,經人民法院調查又未能收集到必要的證據,或者被告人行為不構成犯罪的案件,應當說服自訴人撤回起訴,或者裁定駁回起訴。
駁回起訴后還能再起訴嗎?
駁回起訴還能再起訴,但要符合提起行政訴訟的法定條件,例如起訴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與案件有利害關系;其被告明確;其訴訟請求具體;有事實根據;并且當事人是向有管轄權的法院起訴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四十四條
對屬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圍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先向行政機關申請復議,對復議決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四十九條
提起訴訟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符合本法第二十五條規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根據;
(四)屬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五十條
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并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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