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標后放棄中標怎么處罰?棄標和廢標有什么區別?
2023-05-30 17:03:27 來源:法律寶
中標后放棄中標怎么處罰?
在中標人放棄中標項目后,招標人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選擇向第二中標人發出中標通知書,或者選擇重新招標,解決標的項目的事宜。招標人可追究棄標的中標人的法律責任。但需要注意的是,當中標人由于不可抗力因素等正當理由棄標的,不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所以,實踐中,在中標通知書發出去后,中標人棄標的,要看實際情況來定,不同情況,采取不同的處理方式,靈活應對,妥善處理。
無理由放棄中標資格,會受到相應的懲罰。中標單位在中標或者成交后無正當理由拒不與采購人簽訂政府采購合同的。處以采購金額千分之五的罰款,并列入不良行為記錄名單。中標人不履行與招標人訂立的合同的,履約保證金不予退還;給招標人造成的損失超過履約保證金數額的,還應當對超過部分予以賠償;沒有提交履約保證金的,應當對招標人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棄標和廢標有什么區別?
1.棄標是在業主發出中標通知后,投標人自動放棄中標的行為。
2.廢標是指政府采購中出現報名參加或實質性響應的供應商不足三家、存在影響采購公正的違法違規行為、投標報價均超過預算、因重大變故采購任務取消的情形時,招標采購單位作出來的全部投標無效的處理。
棄標后返還投標保證金嗎
符合規定就予以返還。
招標采購單位應當在中標通知書發出后5個工作日內退還廢標供應商的投標保證金,在采購合同簽定后5個工作日退還中標供應商的投標保證金,逾期退還的除退還本金外,按照商業銀行同期貸款利率上浮20%后的利率支付資金占用費。
法律快車提醒您,投標保證金不予退還的情形是:
1.投標人在規定的投標有效期內撤銷或修改其投標文件;
2.中標人在收到中標通知后,無正當理由拒簽合同協議書或未按招標文件規定提交履約擔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