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私立學校簽合同毀約承擔什么責任?合同違約怎么處理?
2023-04-24 14:25:11 來源:法制法律網
一、跟學校簽了二方怎么毀約
畢業生和用人部門校招簽約是一種正式聘用工作合同。毀約即解除合同是一種民事行為,需要按照合同約定處理。因為個人原因確實需要毀約的,需要與另外一方協商。協商達成一致的,可以解除合同。協商不能達成一致的,可以通過調解或者民事訴訟方式解決。
二、與私立學校簽合同毀約承擔什么責任
公民、法人違反合同或者不履行其他義務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 而簽訂合同卻又違約的,需要承擔對應的民事責任。包括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賠償損失、承擔違約金。
三、合同違約怎么處理
(一)自救手段
對于預期違約,守約方享有合同解除權,可單方解除合同,并可請求對方賠償損失。此規定比較適合明示毀約。但對于默示毀約而言,因難以掌握對方違約的確切證據,故守約方不宜解除合同,但可參照合同法第68條規定,中止履行合同,以避免擴大自己的經濟損失。
(二)司法救濟
一方當事人違約,對方可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此種措施,對于明示毀約易于操作;但對于默示毀約,守約方須掌握對方預期違約的確切的證據后方可訴諸法律,否則,將因證據不足反而于己不利。
(三)等待履行
當一方預期違約,可堅持合同的效力,要求或等待對方到期履行合同,以靜觀對方的態度是否有所變化,然后決定是否采取相應措施。對于明示毀約,守約方應明確要求對方撤回毀約的意思表示,而不能一味地坐等對方履行,以免擴大損失。對于默示毀約,守約方一時無確切證據證實對方毀約,可等待對方到期是否履行;若對方到期不履行,可依實際違約中的不履行情形追究其違約責任,或者依法解除合同,請求賠償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