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發事件具體危害都有什么?我國每年因突發公共事件造成的損失有多少?
2023-05-18 15:30:02 來源:法務網
一、突發公共事件的分類分級
“突發公共事件”是指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生態環境破壞和嚴重社會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緊急事件。
突發公共事件主要分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社會安全事件等4類;按照其性質、嚴重程度、可控性和影響范圍等因素分成4級,特別重大的是Ⅰ級,重大的是Ⅱ級,較大的是Ⅲ級,一般的是Ⅳ級。
具體來看,自然災害主要包括水旱災害、氣象災害、地震災害、地質災害、海洋災害、生物災害和森林草原火災等;事故災難主要包括工礦商貿等企業的各類安全事故、交通運輸事故、公共設施和設備事故、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事件等;公共衛生事件主要包括傳染病疫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職業危害、動物疫情以及其他嚴重影響公眾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社會安全事件主要包括恐怖襲擊事件、經濟安全事件、涉外突發事件等。
二、突發事件事件性質
(一)突發性
對能否發生、什么時間、地點、方式爆發、程度等都是始料未及,難以準確把握。來源于三方面因素:有些突發事件由難以控制的客觀因素引發;有些爆發于人們的知覺盲區;有些爆發于熟視無睹的細微之處。
(二)復雜性
往往是各種矛盾激化的結果,總是呈現出一果多因、相互關聯、環環相扣的復雜狀態。多變性,處置不當可加大損失,擴大范圍,轉為政治事件。突發事件防治的組織系統也較復雜,至少包括中央、省市及有關職能部門、社區三個層次。
(三)破壞性
以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為標志,包括直接損害和間接損害,還體現在對社會心理和個人心理造成的破壞性沖擊,進而滲透到社會生活的各個層面。
(四)持續性
整個人類文明進程突發事件從未停止過。只有通過共同努力最大限度降低突發事件發生的頻率和次數,減輕其危害程度及對人類造成的負面影響。無數次突發事件使人類反思人與自然的關系,變得更加成熟,行為更加理性。突發事件一旦爆發,總會持續一個過程,表現為潛伏期、爆發期、高潮期、緩解期、消退期。持續性表現為蔓延性和傳導性一個突發事件經常導致另一個突發事件的發生。
(五)可控性
控制指掌握住使之不超出范圍。從系統論看控制是對系統進行調節以克服系統的不確定性,使之達到所需要狀態的活動過程。是人類改造自然、利用自然的重要內容和社會進步的重要標志。國—香港研究小組使用模型評估不同公共衛生手段對SARS的控制情況。A沒有采取任何控制措施的發病情況,B爆發后30天開始,把出現癥狀到入院治療間隔平均縮短2天,可減少19%發病人數。C在B基礎上于第45天停止各區域間人員往來,減少76%發病人數。D在B基礎上于第45天減少50%人員相互接觸和醫院感染率,能夠阻止疫情增長。E在D基礎上于第55天減少70%醫院感染率,疫情能得到非常迅速控制。
(六)機遇性
突發事件存在機遇或機會,但不會憑空掉下來,需要付出代價。機遇的出現有客觀原因,偶然性之后有必然性和規律性。只有充分發揮人的主觀能動性,通過人自身的努力或變革,才能捕捉住機遇。但突發事件畢竟是人們不愿看到的,不應過分強調其機遇性。是機遇,也需要有憂患意識。
三、突發事件具體危害
我國每年因突發公共事件造成的損失驚人:
2003年中國因生產事故損失2500億,各種自然災害損失1500億元,交通事故損失2000億元,衛生和傳染病突發事件的損失500億元,共計6500億元人民幣,相當于損失我國GDP的6%。
2004年中國發生各類突發事件561萬起,造成21萬人死亡,175萬人受傷。全年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和社會安全事件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超過4550億元。
2005年發生災害突發公共事件540萬起,比上年減少21萬多起;造成大約20萬人死亡,比上年減少了1萬多人;直接經濟損失約3253億元,比上年有較大幅度降低。
2006年民政部國家減災中心的數據顯示,我國受災3.16億人,死亡2006人,直接經濟損失近1600億元人民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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