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訊!環評是什么意思?環評的辦理流程
2023-06-26 11:04:16 來源:法制法律網
一、環評是什么意思?環評怎么辦理
一般環評的辦理流程分為以下幾個步驟:
1.立項
⑴編制工程項目書
⑵攜帶工程項目書到所在區經發局申請項目立案(去之前先詢問下辦理立案需要提供的材料)
2.環評
⑴備案完成后,帶著立案資料到當地環保局辦理環境評估事宜,如只需環評報告表,則企業自主填寫即可,基本不產生費用;如果需要制作環評報告書環保局會推薦幾家有資質的評估機構幫助完成報告書的編制及環評中的各項工作,選用環評機構即會產生費用。
⑵選中一家環評機構簽訂合同,費用一般視投資額而定。
⑶環評機構來人查看現場,企業提供環評中所需的一切資料及一切細節(生產工藝流程、所用各種原材料明細及年用量、存儲方法、廢棄物處理方法、原材料成分等等。另外,有沒有噪聲、如何解決;有沒有工業廢水,如何處理;有沒有廢氣有害氣體,如何處理;有沒有廢渣,如何處理;各種工業廢棄物如何處理等等;)。
⑷環評機構根據所上項目所用各種設備、原材輔料,編制開工建設前對項目所在地周邊空氣環境檢測的具體內容(如噪聲、臭氣濃度、非甲烷總烴、VOC等)、檢測頻次(檢測幾天,每天檢測幾次等)、檢測點位(廠區周邊設置幾個檢測點),企業帶著環評機構出具的檢測內容,到環境監測站或第三方檢測機構申請檢測。費用=點位數*天數*次數*單價一般點位設置為2-4個(視廠區周邊環境而定,區民區越多點位越多)一般檢測項目的頻次為7天每天4次,企業還要對企業附近居民、單位進行入戶調查,征詢居民對企業上這個項目的意見將調查結果提供給環評機構。
⑸拿到檢測報告后交給環評機構
⑹從環評機構取回調查表,到附近居民家中、周邊企事業單位進行入戶調查,環評機構會對調查份數有一定要求,調查結果交回環評機構即可
⑺如生產過程中會產生危險廢棄物應與相應的環保處理企業簽訂合同
⑻委托的環評機構編制環評報告;進行項目信息公示(報紙、網絡);組織專家評審會;根據專家的意見修改環評報告;修改后的環評報告上報市評估中心,評估中心出具技術評估報告;所在區環保局審批,最后環保局會下發批文,項目可以開發建設。
⑼開工建設、項目投產。
⑽項目正常生產后,到所在區環境監測站申請環保驗收
⑾驗收合格后整個環評過程結束,如驗收不合格,會再次整改直至合格。
以上工作全部完成,如果順利的話,預計需要半年左右時間,費用根據工程項目大小及工程內容、檢測項目不同會有很大差別。
二、報告書審批內容是什么
1、是否符合環境保護相關法律法規。涉及依法劃定的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生活飲用水源保護區及其他需要特別保護的區域的,是否征得相應一級人民政府或主管部門的同意;
2、項目選址、選線、布局是否符合區域、流域和城市總體規劃,是否符合環境和生態功能區劃;
3、是否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清潔生產要求;
4、項目所在區域環境質量能否滿足相應環境功能區劃標準;
5、擬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能否確保污染物排放達到國家和地方規定的排放標準,滿足總量控制要求;
6、擬采取的生態保護措施能否有效預防和控制生態破壞。
三、審批程序
1、申請與受理。按照《建設項目環境保護分類管理名錄》的規定,建設單位應當對可能造成重大環境影響的建設項目組織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采取法定形式向國家環境保護總局提出申請,提交相關材料。國家環境保護總局行政審批大廳受理建設單位提交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及相關材料,并進行核驗,作出予以受理或不予受理的處理。
2、項目審查。國家環境保護總局環境影響評價管理司對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進行審查。需要進行技術評估的,由評估機構組織專家對環境影響報告書進行技術評估,評估機構應在30個工作日內提交評估報告。
3、項目批準。國家環境保護總局環境影響評價管理司根據審查和評估結論提出審批建議,經相關司會簽后報國家環境保護總局局長專題會和局務會審議,經審議通過后辦理批件。
4、聽證與信息公開。國家環境保護總局在政府網站公布受理的建設項目信息;在作出予以批準的決定前,公示擬批準的建設項目信息;作出批準決定后,公開審批結果。對可能影響項目所在地居民生活環境質量以及存在重大意見分歧的建設項目,可以舉行聽證會、論證會、座談會,征求有關單位、專家和公眾的意見。國家規定需要保密的建設項目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