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人依據本法可以在中華人民共和境內收養中國子女嗎?涉外收養形式要件有哪些?
2023-06-25 13:13:45 來源:法制法律網
一、外國家庭可以收養中國孩子嗎?涉外收養法是如何規定的?
(一)外國家庭可以收養中國孩子嗎?涉外收養法是如何規定的?根據我國的法律規定,外國人是可以收養中國孩子的,但是要依據中國的法律規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法》第二十一條規定,外國人依據本法可以在中華人民共和境內收養中國子女。
涉外收養法的實質要件是指外國人或無國籍人在中國境內收養中國兒童鎖具備的條件。外國人在中國境內收養中國兒童,應適用中國法律。具備收養法成立的一般收養關系實質要件,與國內收養無異議。
(二)涉外收養形式要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法》第21條及《外國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子女登記辦法》第4條至第21條規定了涉外收養應當履行的法定程序,即涉外收養關系成立的形式要件
二、外國人收養中國孩子需要辦理哪些手續?
外國人收養中國孩子需要辦理哪些手續?請看下面的說明:《收養法》第21條:“外國人在我國收養子女,應當經其所在國主管機關依照該國法律審查同意。收養人應當提供其所在國有權機構出具的有關收養人的年齡、婚姻、職業、財產、健康、有無受過刑事處罰等狀況的證明材料,該證明材料應當經其所在國外交機關或外交機關授權的機構認證,并在我國駐該國領事館認證。收養人應與送養人訂立書面協議,到省級政府機關部門登記。收養關系當事人各方或一方要求辦理收養公證的,應到國務院司法行政部門認定的具有辦理涉外公證資格的公證機構辦理收養公證。
跨國收養申請書;
出生證明;
婚姻狀況證明;
職業、經濟收入和財產狀況證明;
身體健康檢查證明;
有無受過刑事處罰的證明;
收養人所在國主管機關同意其跨國收養子女的證明;
家庭情況報告(內容包括收養人的身份、收養的合格性和適應性、家庭狀況和病史、收養 動機以及適合于照顧兒童的特點等)。
收養人將所有證件和材料通過常住國政府批準的收養組織寄往中國收養中心。
中國收養中心批準申請人的收養申請后,向收養人發出《來華收養子女通知書》,向自治區民政廳發出《涉外送養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