異地法院起訴離婚可以嗎?異地起訴離婚的辦理流程有哪些?
2023-04-21 13:56:11 來源:法制法律網
一、異地法院起訴離婚需要居住證嗎
異地起訴離婚一般不需要居住證,只需要以下材料:
(一)起訴狀、結婚證,身份證及其他必要證據材料;
(二)涉及子女撫養費爭議的,應提交單位開具的收入證明;
(三)涉及精神病人的離婚案件,必須有法醫學鑒定或醫院診斷證明等。
二、法院起訴離婚需要什么材料
在立案階段,需要準備以下資料:
(一)民事起訴狀;
(二)原告的身份證復印件;
(三)夫妻關系證明,一般提供結婚證和婚姻登記機關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
(四)夫妻共同財產證明,一般只需要列清單,具體證據在審判階段提出;
(五)孩子出生證明或戶口本。
在審判階段,需要提交具體證據,包括夫妻感情破裂證據,如分居兩年;家暴證據,如出警記錄、醫院診斷記錄;出軌證據,如錄音或錄像;共同財產證據,如婚后的車、房、投資、公司等。
三、異地法院起訴離婚可以嗎 異地起訴離婚怎么辦理
異地法院起訴離婚可以。
異地起訴離婚的辦理流程:
(一)寫好離婚起訴書(可請律師代寫)。
(二)準備訴訟離婚所需要的證據。
(三)向有管轄權的法院遞交離婚起訴書和證據。
(四)法院決定是否受理該離婚訴訟。
(五)法院受理該離婚訴訟案件之后,在法定時間內向對方發送起訴書副本。
(六)法院安排開庭時間并向雙方發送傳票。
(七)開庭:雙方均可以委托律師或者其他專業人士代理離婚訴訟。
(八)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訴訟請求和雙方提交的證據情況對是否準予離婚,以及如何分割財產,子女撫養問題如何解決等問題作出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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