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賠償責任產生的前提條件是什么?賠償申請書上要寫明什么?
2023-07-07 13:52:16 來源:蘇北網
一、
無罪釋放者應如何獲得國家賠償
無罪釋放者應如下獲得國家賠償:
1.被無罪釋放的被告人可以通過負責賠償事項的機關提出所需賠償要求,并提交要求賠償的申請書,申請書應寫好無罪釋放被告人的姓名、性別、年齡以及無罪釋放被告人的工作單位、住所,以及工作單位的法人或者公司的主要負責人。
2.在賠償申請書上要詳細的寫明要求賠償的詳細申請,以及這次具體時間的描述;
3.最后要寫明申請賠償的具體日期。負責賠償事項的機關部門收到無罪釋放的被告人所提出的賠償申請書在兩個月內做出賠償決定通知提起賠償要求的無罪釋放的被告人。
二、
國家賠償機關不受理怎么辦
國家賠償機關不受理的辦法如下:申請國家賠償但不予受理,賠償請求人可以請求其說明理由;如果賠償請求人或者賠償義務機關認為理由不成立,該不予受理的決定確有錯誤的,則可以依法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的賠償委員會提出申訴。
三、
國家賠償責任產生的前提條件是什么
國家賠償責任產生的前提條件是國家機關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違法行使職權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造成損害。
1.主體要件,國家只對一定范圍內主體的侵權行為承擔賠償責任。一是國家機關,包括行政機關、檢察機關、審判機關。二是法律法規授權的組織。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屬于接受國家的委托執行職務,因此,其行為的效果歸屬于所在機關或國家。
2.侵權行為要件,國家賠償的侵權行為要件是違法行使職權。
3.損害結果要件,損害是指對受害人的合法權益造成的不利后果,賠償是針對損害而言,無損害即無賠償,國家賠償也不例外。
4.因果關系要件,因果關系要件即損害結果必須為違法執行職務行為所造成,二者之間存在因果關系,國家才對其承擔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