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品召回程序有哪些?產品召回制度和一般的三包產品退換貨有什么區別呢?
2023-06-16 13:24:25 來源:法律網
產品召回是指生產商將已經送到批發商、零售商或最終用戶手上的產品收回。產品召回的典型原因是所售出的產品被發現存在缺陷。 產品召回制度和一般的三包產品退換貨是兩個概念。三包產品退貨換貨是針對個體消費者,而且不能說明產品本身有任何問題;而產品召回制度則是針對廠家原因造成的批量性問題而出現的處理辦法。其中,對于質量缺陷的認定和廠家責任的認定是最關鍵的核心。 在發達國家,產品召回方式有兩種:一種是“自愿認證,強制召回”,一種是“強制認證,自愿召回”。目前,中國還沒有全面實行產品強制召回制度。
二、產品召回程序
產品召回程序如下:
1.供銷部業務員是公司產品召回程序的具體責任人,對每批銷售的產品必須記錄客戶/經銷商名稱、聯系電話、生產日期、出貨日期、數量,各個生產日期產品的銷售記錄等,在需要時執行產品召回。
2.當發現交付后的產品出現安全質量問題,供銷部負責產品銷售的業務員必須立刻追查不安全產品的發往地及客戶、經銷商,通知客戶、經銷商追回整批產品。
3.對無法追回的,由供銷部經批準在當地的媒體上宣傳要求追回產品
當產品進行召回時是需要按照程序的。
三、召回產品的處理
召回產品的處理方式:
1.召回產品在處理前應進行標識和隔離。
2. 召回產品應作為不合格品,按《不符合產品控制程序》規定處理。應建立《不合格品處理單》,并注明為召回產品處理。
3. 當召回產品的處置方法為報廢時,可由批發商在公司的監督下進行。
其中召回不合格的產品,首先肯定要先認定該產品究竟是哪里不合格,具體會給消費者造成什么樣的損害,在召回的同時也要給消費者解釋清楚,不能沒有原因的就是說要召回產品,這樣消費者肯定是不會買賬的,同時對產品召回之后還需要做好善后工作,該賠償的就要作出相應的賠償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