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微速訊:離婚協議分割財產能否對抗執行?法院強制執行的條件
2023-06-16 11:19:59 來源:法制法律網
一、
夫妻離婚協議財產可以不分割嗎
夫妻離婚協議財產可以不分割。一般情況下,男女雙方離婚時,對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但我國的法律也不禁止離婚時,不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法無明文規定即可為。男女雙方約定達成一致后,按照約定的進行,離婚時,可以不分割共同財產。在司法實踐中,也存在難以分割共同財產的情形,因此男女離婚時,不分割共同財產的,人民法院可以予以支持。
二、
離婚財產分割協議的可以撤銷嗎
離婚財產分割協議一般是不可以撤銷。以下情況除外:
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后就財產分割反悔,可向法院就離婚協議中的財產分割部分申請撤銷。法院經審理后發現一方在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可以撤銷財產分割協議。離婚后,一方發現對方離婚時有隱藏、轉移夫妻共同財產的,可向法院請求重新分割財產。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七十條規定,夫妻雙方協議離婚后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人民法院審理后,未發現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應當依法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
三、
離婚協議分割財產能否對抗執行
離婚協議分割財產不能對抗執行,夫妻間的財產分割協議對債權人也是無效的,法院強制執行只需要滿足以下條件:
1.必須有生效的行政裁判文書作 ;
2.裁判文書必須具有可執行的內容;
3.是義務人拒絕履行司法文書規定的義務;
4.申請人在法定期間內提出執行申請。
5.符合人民法院的管轄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