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是指什么?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區別是什么?犯罪嫌疑人已經批捕多長時間判刑?
2023-05-31 11:15:22 來源:法律解答網
犯罪嫌疑人是指對因涉嫌犯罪而受到刑事追訴的人,在檢察機關正式向法院對其提起公訴以前的人。犯罪嫌疑人是特定的人,在刑事偵查中,犯罪嫌疑人有不在場證據的,可以排除嫌疑人的身份,對于沒有找到身份或者不能確定具體身份的,不能成為犯罪嫌疑人。
一、犯罪嫌疑人是什么意思
犯罪嫌疑人又稱嫌犯,罪嫌,指犯罪偵查機關的偵查對象或者被偵查線索初步確定的懷疑對象。犯罪嫌疑人必須是特定的人,對尚未找到的和身份未確定的犯罪實施者不能稱為犯罪嫌疑人。在刑偵實踐中,犯罪嫌疑人可能被不在場證據和其他科學證據排除嫌疑。刑事偵查終結后受到刑事指控的犯罪嫌疑人稱為刑事被告人。
二、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區別
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是在刑事訴訟過程中,對受到刑事追訴的人在不同的刑事訴訟階段中的兩種不同的稱謂。
犯罪嫌疑人,是在偵查和審查起訴階段對涉嫌犯罪的當事人的法律上的稱謂。偵查階段一般辦案機關為公安機關,有些類型案件如貪污受賄案件等為察機關,審查起訴階段辦案機關為檢察機關。被告人,是在審判階段對涉嫌犯罪的當事人的法律上的稱謂。辦案機關為人民法院。
犯罪嫌疑人,是1996年3月17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通過《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于修改刑事訴訟法的決定》后,才有的稱謂,以前統稱為被告人。
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區分以人民檢察院正式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訴為分界線。但要注意的是,在刑事自訴案件中沒有犯罪嫌疑人的稱謂,而統一稱為被告人。
而罪犯,亦稱犯罪人,犯人,是指被判決確定有罪而服刑役的人。
三、犯罪嫌疑人已經批捕多長時間判刑?
1、公安機關逮捕以后應當進行偵察,時間一般為2個月,但是最長可以達到7個月(重大疑難等情況)
2、交由檢察機關審查起訴1個月,可以延長半個月,可以交公安機關補充偵察2次,每次1個月,但不得退回補充偵察2次。
3、進入法院審理階段,一般為一個月,可以延長半個月,重大疑難再延長一個月。(簡易程序20天內審結。)
以上為一審程序
如果有一方對一審不服則需要進入二審程序。二審也是一般一個月,延長半個月,重大疑難再延長一個月。最后判決生效。
所以總共的最短時間為4個月,最長為15個半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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