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人人格否認的定義是什么?法人人格否認制度的意義有哪些?
2023-06-09 09:25:34 來源:法制法律網
一、公司法人人格否認的適用條件是什么
適用公司法人人格否認制度的條件包括公司已合法取得獨立人格;股東實施了不正當使用或濫用公司法律人格的行為;造成債權人利益或社會公共利益之損害并且濫用公司法人獨立人格行為與債權人利益或社會公共利益受損之間存在因果關系。
法律依據:《公司法》第二十條
公司股東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東權利,不得濫用股東權利損害公司或者其他股東的利益;不得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損害公司債權人的利益。公司股東濫用股東權利給公司或者其他股東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公司股東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逃避債務,嚴重損害公司債權人利益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法人人格否認制度的意義
1.公司法人人格否認制度是公司法人制度的必要、有益的補充。公司法人人格否認制度的本質,是當法人運用背離法律賦予法人人格的原始初衷(即公平、平等、正義)而為他人控制和操縱,已不再具有獨立性質,法律將無視法人的獨立人格而追究法人背后的操縱者的法律責任。因此,這種法人人格否認所引起的從法人人格確認向法人人格否認的復歸并非是對整個法人制度的否定,恰恰是對法人人格的嚴格恪守。因為運用法人人格否認制度所否認的法人,實際上是一個被控制了的、失去人格獨立性的法人空殼。法人人格否認制度作為在特定條件下對社會公共利益特別是公司債權人利益的合理與必要的保護手段,有效地維護了法人制度的健康發展,防止法人制度的價值目標不致發生偏向和被異化。從這個意義上講,法人人格否認制度不僅不是法人制度的否認,反而是法人制度的補充與升華。正是法人人格否認制度,證明并捍衛了法人制度的公平、合理與正義。
2.法人人格否認制度是法人制度的完善與發展。如同自然人的獨立人格除有自然死亡之外尚有宣告死亡制度予以取消一樣,法人之獨立人格除有消滅制度之外也有否認制度,法人人格之確認與法人人格之否認構成了法人制度的辯證統一、不可分離的兩個方向。法人人格否認制度彌補了法人人格確認制度的缺陷,可以有效地防范不法分子濫用法人的人格和有限責任的特性逃避法定或約定的義務,保護了社會共公利益和公司債權人的利益,使法律從形式上的公平合理走向了實質上的公平合理,極大地豐富了公司法人理論,使法人制度更加豐富、完善。 目的在于保護債權人利益或社會公共利益,從而否定股東的有限責任,要求股東對法人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一種法律制度。
三、公司法人人格否認制度濫用
公司法人人格否認制度,又稱“刺破公司面紗”制度或者“揭開公司面紗”制度,指為阻止公司獨立人格的濫用和保護公司債權人利益及社會公共利益,就具體法律關系中的特定事實,否認公司與其背后的股東各自獨立的人格及股東的有限責任,責令公司的股東(包括自然人股東和法人股東)對公司債權人或公共利益直接的負責,以實現公正、正義目標之要求而設置的一種法律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