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行政訴訟流程有哪些?稅務行政處罰有哪些原則?
2023-05-24 16:45:11 來源:法治通
稅務行政訴訟流程有哪些?
(一)宣布開庭。審判長查明當事人是否到庭,宣布案由,合議庭組成人員、訴訟參加人名單,告之當事人權利;
(二)法庭調查。包括詢問當事人、證人、鑒定人;出示證據并判定其真實性、合法性、證明力;宣讀勘驗筆錄和現場筆錄;當事人各方向法庭提供支持自己訴訟主張的法律依據。
(三)法庭辯論。由當事人各方陳述自己的理由和根據,批駁對方觀點和論據。首先由原告及其代理人發言,然后由作為被告的稅務機關及其代理人發言,最后由雙方展開辯論。
(四)合議庭評議。由三名以上的審判員或陪審員組成合議庭作為獨立審判機構,通過民主討論來認定事賣,確定適用法律,決定合議庭對案件的處理意見。
(五)宣告判決。對一審判決或裁定,當事人可以上訴,以及時解決行政糾紛,提高辦案效率,充分保護當事人合法權益,加強法律監督。二審的具體程序與一審程序基本相同。
稅務行政處罰有哪些原則?
(一)法定主義原則。稅務行政處罰法定主義原則的基本內涵就是:實施稅務行政處罰必須有法律依據;稅務行政處罰必須由法定的國家機關,即全國人大及其常務委員會、國務院、國家稅務總局在其職權范圍內設定;稅務行政處罰必須由法定的稅務機關在其職權范圍內實施;稅務行政處罰必須由稅務機關按照法定程序進行。
(二)以事實為根據原則。這是法律適用的基本原則。任何法律規范的適用必然基于一定的法律行為和事件,法律事實不清或者脫離了法律事實,法律的適用就不可能準確,法律對各種社會關系的調整功能就不可能有效發揮。
(三)公正、公開原則。
(四)過罰相當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