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勞動仲裁員?勞動爭議仲裁員任職條件有哪些?
2023-05-22 15:25:54 來源:法務網
什么是勞動仲裁員?
勞動仲裁員,是指在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擔任審理和裁決工作的人員,相當于勞動仲裁委的法官。
勞動仲裁員又分為專職和兼職兩種,全職一般為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務員,兼職由工會組織、企業人力資源部門、律師等人員組成,一般不參與勞動仲裁委的日常案件審理。
勞動爭議仲裁員任職條件有哪些?
成為勞動爭議仲裁員應當公道正派并符合以下條件之一:具有法律知識、從事人力資源管理或者工會等專業工作滿五年的;從事法律研究、教學工作并具有中級以上職稱的;曾任審判員的;律師執業滿三年的。
法律依據: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條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應當設仲裁員名冊。
仲裁員應當公道正派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一)曾任審判員的;
(二)從事法律研究、教學工作并具有中級以上職稱的;
(三)具有法律知識、從事人力資源管理或者工會等專業工作滿五年的;
(四)律師執業滿三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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