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遺囑的遺產怎么繼承?民法典增加了什么遺囑形式?
2023-04-19 15:19:52 來源:法制法律網
一、遺囑內容包括哪些
遺囑,是被繼承人對自己死后留下哪些財產作出的安排。遺囑的內容,首先,應當指明遺產的范圍和名稱及具體數量,其次,應當明確繼承人及其繼承份額;第三,指明遺產的分配方法和份額遺囑人最好在遺囑中列出—個遺產清單,并說明遺產的名稱、數量及存放地點;最后,如果立遺囑人對繼承人、受遺贈人附加義務的,應當列明該附加義務。如:
(一)立遺囑人的姓名、年齡、性別等;
(二)立遺囑人的家庭情況;
(三)訂立遺囑的原因;
(四)遺囑處分的財產狀況(名稱、數量、所在地點以及是否共有、抵押等);
(五)處分財產的種類、名稱、數量和所在地等;
(六)遺囑受益人姓名、性別、年齡等;
(七)對財產及其它事務的處理意見;
(八)遺囑的份數、保留以及是否有執行人執行等;有遺囑執行人的,應當寫明執行人的姓名、性別、年齡、住址等;
(九)遺囑制作的日期以及遺囑人的簽名。
二、民法典增加了什么遺囑形式
打印遺囑、錄像遺囑是《民法典》(2021.01.01生效)增加了的遺囑形式。
打印遺囑是指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遺囑人和見證人應當在遺囑每一頁簽名,注明年、月、日。該等增設,主要源于時代的變化。
《民法典》(2021.01.01生效)在錄音遺囑的基礎上,對形式要件進行了補充規定,增加了“錄像”這一形式。通過錄音錄像形式訂立遺囑的,立遺囑人和見證人應當在錄音錄像中記錄其姓名、肖像,以及年、月、日。錄像形式的補充,正體現出我國立法與經濟科技發展的同步性。
三、有遺囑的遺產怎么繼承
有遺囑的遺產按照遺囑約定的繼承,如果遺囑人對遺囑繼承份額沒有詳細說明的,由遺囑繼承人平均分割,各繼承人協商一致的,也可以不平均分配。協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