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財產界定是什么?如何界定夫妻共同債務?
2023-04-19 15:00:46 來源:時代新聞網
夫妻共同財產界定的模糊地帶是什么?
1、夫妻的共同財產是指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所共同擁有的財產。即夫妻結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離婚之前這段時間夫妻所得的財產,除約定的外,均屬于夫妻共同財產。但是對于婚后一方遺贈或者繼承的財產,沒有明確規定歸個人所有的,應屬于雙方的共同財產。夫妻對共同財產享有平等的權利和義務,對共同財產享有平等的所有權。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工資、獎金、勞務報酬;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知識產權的收益;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如何界定夫妻共同債務
1、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2、夫妻共同債務是指夫妻雙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或雙方為維持共同生活的需要,或出于為共同生活目的從事經營活動所負的債務。具有兩個基本特征:一是債務應當產生于雙方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二是債務須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共同生產、經營活動,包括為履行撫養、贍養義務等。符合上述條件,不論是以夫妻一方或者雙方的名義所負的債務,都屬于共同債務。
3、只有正確區分了哪些屬于共同財產,哪些屬于個人財產,哪些是夫妻共同債務,哪些又是夫妻一方債務,才能在離婚的時候比較準確的進行財產分割與債務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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