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資金罪的處罰標準是什么?挪用資金罪和挪用公款罪的區(qū)別?
2023-05-09 11:16:54 來源:法律解答
挪用資金罪的處罰標準是什么?
1、挪用資金罪的處罰也要根據具體情況的輕重情況來決定,數額越大性質越惡劣,處罰就越重。
公司、企業(yè)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本單位資金歸個人使用或者借貸給他人,數額較大、超過三個月未還的,或者雖未超過三個月,但數額較大、進行營利活動的,或者進行非法活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單位資金數額巨大的,或者數額較大不退還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國有公司、企業(yè)或者其他國有單位中從事公務的人員和國有公司、企業(yè)或者其他國有單位委派到非國有公司、企業(yè)以及其他單位從事公務的人員有前款行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條的規(guī)定定罪處罰。
2、公司、企業(yè)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本單位資金歸個人使用或者借貸給他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
(一)挪用本單位資金數額在一萬元至三萬元以上,超過三個月未還的;
(二)挪用本單位資金數額在一萬元至三萬元以上,進行營利活動的;
(三)挪用本單位資金數額在五千元至二萬元以上,進行非法活動的。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本條規(guī)定的“歸個人使用”:
(一)將本單位資金供本人、親友或者其他自然人使用的;
(二)以個人名義將本單位資金供其他單位使用的;
(三)個人決定以單位名義將本單位資金供其他單位使用,謀取個人利益的。
挪用資金是否構成犯罪,需要根據挪用的數額以及挪用的時間和資金,是否進行了歸還的相關的情況才能夠進行判斷,如果挪用資金構成犯罪的話是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并且在坐牢以后還是需要進行退還款項的。
挪用資金罪和挪用公款罪的區(qū)別?
挪用資金和挪用公款的區(qū)別在于:
1、犯罪主體不同。挪用資金罪是公司、企業(yè)或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挪用公款罪是依法從事公務的國家工作人員。對于國有公司、企業(yè)或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或者國有單位委派到非國有單位依法從事公務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本單位資金或者借貸給他人的行為,應按挪用公款罪論處;
2、犯罪客體不同。挪用資金罪侵犯的客體是公司、企業(yè)或其他單位的財務管理制度及財產所有權;挪用公款罪侵犯的客體,是國家機關、企事業(yè)單位和人民團體以及接受委派的國家工作人員所在的非國有單位的財務管理制度和資金所有權;
3、犯罪的對象不同。挪用資金罪的犯罪對象是公司、企業(yè)所有公共財產屬性的公款,既包括資金、有價證券,也包括特定款物。挪用公款罪既包括當然的公共財產,也包括擬定的公共財產以及接受委派的國家工作人員所在的非國有單位的資金;
4、刑罰不同。挪用資金罪比挪用公款罪刑罰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條規(guī)定: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進行非法活動的,或者挪用公款數額較大、進行營利活動的,或者挪用公款數額較大、超過三個月未還的,是挪用公款罪,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jié)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數額巨大不退還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