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判決被告不執行怎么辦?民事訴訟判決后不執行怎么辦?
2023-05-09 11:32:49 來源:找法網
民事判決被告不執行怎么辦?
1、法院判決不執行,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申請執行費用由被執行人承擔。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三條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也可以由審判員移送執行員執行。
調解書和其他應當由人民法院執行的法律文書,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第二百五十九條對判決、裁定和其他法律文書指定的行為,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強制執行或者委托有關單位或者其他人完成,費用由被執行人承擔。
民事訴訟判決后不執行怎么辦?
1、判決書生效后一方不履行的,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人民法院執行中會對當事人的財產進行查封、扣押、凍結、劃撥、變價,清償應當賠償的款項和利息。
2、通常上,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后,法院會依照規定搜查當事人可執行的財產,但是像一些隱蔽性的財產可能就需要申請人進行舉證證明財產的可執行性了。
3、通常上被執行人說沒錢還,但并沒有說到有沒有房產、股票、汽車等其他值錢的東西,對汽車和房產需要進一步調查的,建議委托律師到車管所和房管所進行調查。要是有其他值錢的東西也是有執行能力的。
4、如果債務人確實沒有可執行的財產,法院將會下達中止執行的裁定,而債權人可以在發現債務人有可執行的財產之后,立即申請恢復執行,并且法院還可以視情對其實施司法拘留。
一、下列民事訴訟,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原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1、對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居住的人提起的有關身份關系的訴訟;
2、對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蹤的人提起的有關身份關系的訴訟;
3、對被采取強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訴訟;
4、對被監禁的人提起的訴訟。
二、下列案件,由規定的人民法院專屬管轄:
1、因不動產糾紛提起的訴訟,由不動產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2、因港口作業中發生糾紛提起的訴訟,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