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冷靜期是什么意思?離婚冷靜期多少天?
2023-05-05 13:36:06 來源:法務網
離婚冷靜期是什么意思?離婚冷靜期多少天?
民法典立法為協議離婚設置了離婚冷靜期,即,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30日內,任何一方不愿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前款規定期限屆滿后30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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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冷靜期是什么意思?離婚冷靜期多少天?
民法典立法為協議離婚設置了離婚冷靜期,即,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30日內,任何一方不愿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前款規定期限屆滿后30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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