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能簽訂主合同已交付的定金能否退還?主合同無效補充協議有效嗎? 當前報道
2023-06-29 10:10:24 來源:法制法律網
一、
主合同和補充協議一樣嗎
主合同和補充協議不一樣,具體如下:
1.主合同與補充合同一般不會同時產生,會有時間差,主合同成立時間在前,補充合同成立時間在后,這是補充合同產生的時間規律。
2.補充合同是主合同的從屬合同,補充合同依附于主合同而成立,沒有主合同,就不會產生補充合同,這是主合同與補充合同的基本關系。
3.主合同因為有了補充合同,所以使得主合同原意更準確、更完善、更具有可操作性。
4.補充合同的編號往往是以主合同為依托而表達的,這是強調二者主從關系的實質體現。
因為有了補充合同這種特殊形式,能夠保證雙方履約順利,合同糾紛減少。
二、
主合同無效補充協議有效嗎
主合同無效,補充協議的內容可獨立履行的,補充協議有效;不能獨立履行的,則效力待定。雙方在第一時間內簽訂的合同稱之為主合同,另外協商而達成的協議稱之為補充合同。
根據《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條合同生效后,當事人就質量、價款或者報酬、履行地點等內容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可以協議補充;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合同相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確定。
第五百四十三條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合同。
第五百四十四條當事人對合同變更的內容約定不明確的,推定為未變更。
三、
未能簽訂主合同已交付的定金能否退還
未能簽訂主合同已交付的定金一般不能退還。債務人履行債務的,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無權請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