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訊息!處理離婚后財產糾紛怎么處理?離婚后財產糾紛的訴訟時效是多久?
2023-06-28 09:58:02 來源:法制網
一、
處理離婚后財產糾紛怎么處理
處理離婚后財產糾紛的處理方式如下:
1.雙方可協商解決糾紛。
2.協商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申請判決。
3.若是因為一方不執行財產分割的離婚協議書或判決書而引起的財產糾紛,當事人可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規定,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六十一條規定,對拒不履行或者妨害他人履行生效判決、裁定、調解書中有關子女撫養義務的當事人或者其他人,人民法院可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一條的規定采取強制措施。
二、
離婚后財產糾紛的訴訟時效
離婚后財產糾紛的訴訟時效為三年。離婚后,發現一方有隱藏、轉移、變賣、損毀、揮霍夫妻財產的行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找法網提醒您,訴訟時間的計算是從訴訟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
根據2021年實施的《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的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三、
離婚后財產糾紛管轄法院
離婚后財產糾紛管轄法院是被告人的住所地人民法院,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十一條 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