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資訊丨尋釁滋事檢察院不批捕后續會怎樣?尋釁滋事罪的表現形式
2023-06-15 10:22:15 來源:法制法律網
一、
尋釁滋事罪取保的條件有什么
尋釁滋事罪取保的條件有:
1.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刑較輕,沒有必要逮捕,但有可能逃避偵查、起訴和審判及其他妨礙訴訟順利進行的,應當采用取保候審。
2.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找法網提醒您,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行較重,但在采取取保候審時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且沒有逮捕必要時,應當采用取保候審。
3.應當逮捕,但患有嚴重疾病,不宜羈押的,諸如因患病,生活不能自理的,可以取保候審。
4.依法應當逮捕,但正在懷孕或者哺乳自己嬰兒的。具有此種情形,在逮捕前發現的,就不能決定逮捕;在逮捕后發現的,則應變更強制措施,改用取保候審方法。
二、
尋釁滋事檢察院不批捕后續會怎樣
尋釁滋事檢察院不批捕后續會如下:不構成刑事犯罪,只需要承擔行政處罰時,對實施尋釁滋事是行為人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節較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并處一千元以下罰款。當尋釁滋事構成犯罪時,一般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多次實施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并處罰金。
三、
尋釁滋事罪的表現形式
尋釁滋事罪,是指肆意挑釁,隨意毆打、騷擾他人或任意損毀、占用公私財物,或者在公共場所起哄鬧事,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行為。刑法將尋釁滋事罪的客觀表現形式規定為四種:
1.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的;
2.追逐、攔截、辱罵、恐嚇他人,情節惡劣的;
3.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占用公私財物,情節嚴重的;
4.在公共場所起哄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