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啥要求借款人寫“收條”而不是“借條”?個人借貸需要明確約定利息嗎?
2023-05-16 14:13:29 來源:法律網
為啥要求借款人寫“收條”而不是“借條”?
如 果借貸者寫的是“借條 今借某某人民幣×萬元,某年某月某日之前歸還”,借條本身無法證明錢款出借人(債權人)是否已經把錢款實際支付給借款人(債務人)了,借款人是否已經拿到 借款了,以后發生糾紛時借貸人有可能會說:“我雖然向他借過這筆錢,他也答應借給我了,但是并沒有把錢給我,我一直沒拿到這筆錢。”所以,出借人最好要求 借貸人寫“收條 今收到某某借貸給本人的借款人民幣×萬元... ”,如此就可以證明出借人已經把借貸人所借款項支付給了借貸人,借貸人已經收到了該筆借款。
個人借貸需要明確約定利息嗎?
個 人借貸一般發生在親朋好友之間,有些人礙于情面,對借款是否計算利息含糊其辭,為今后糾紛埋下了隱患。俗話說“親兄弟,明算帳”,在金錢往來上親朋好友之 間更應當明明白白,這樣反而更有利于長久保持情誼。因此,借貸時應當明確借款有償無償,有償借款利息的計算方式是月息還是年息,利息是同本金一起支付還是 提前分段支付。這些情況都要在借條上約定清楚明確,才能避免以后發生紛爭。一般民間借貸借條上沒有約定利息,視為無息。如果是有息借款,根據法律規定,利 率最高不得超過央行同期同類貸款利率的四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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