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訴訟公告送達費用是多少?民事訴訟起訴條件有哪些?
2023-05-31 14:11:51 來源:律速網
民事訴訟公告送達費用是多少?
1、公告費,每次交納十元至五十元,不另收費;超過一萬元案件的,超過部分按百分之一交納;
2、侵害姓名權、名稱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的案件,每件交納五十元至一百元;
3、其他非財產案件,每件交納一元至五十元;
4、財產案件,按爭議的價額或金額,按照下列比例交納: 不滿一千元的,每件交五十元;超過一千元至五萬元的部分,按百分之四交納;超過五萬元至十萬元的部分,按百分之三交納;超過十萬元至二十萬元的部分,按百分之二交納;超過二十萬元至五十萬元的部分,按百分之一點五交納;超過五十萬元至一百萬元的部分,按百分之一交納;超過一百萬元的部分,按百分之零點五交納。
5、侵害專利權、著作權、商標權的案件,每件交五十元至一百元;有爭議金額的,按財產案件的收費標準交納。
6、行政案件按下列標準交納:治安行政案件,每件交納五元至三十元;專利行政案件,每件交納五十元至四百元;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納三十元至一百元。有爭議金額的,按財產案件收費標準交納。勞動爭議案件,每件交納三十元至五十元。破產案件,按照破產企業財產總值依照財產案件收費標準計算,減半交納,但最高不超過10萬元。
7、原告提出兩個以上訴訟請求、被告提出反訴、第三人提出與本案有關的訴訟請求,人民法院需要合并審理的,案件受理費根據不同的訴訟請求分別計算收取,
8、財產案件中請求數額與實際不符的,案件受理費按人民法院核定的實際爭議數額計算收取。
民事訴訟起訴條件有哪些?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九條的規定,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