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加調解可以錄音嗎?調解的程序有哪些?-天天動態
2023-06-06 10:47:29 來源:法制法律網
一、參加調解可以錄音嗎
可以。但要經過審判長同意。未經許可時,不得在法庭審理時錄音。根據《人民法院法庭規則》第十七條全體人員在庭審活動中應當服從審判長或獨任審判員的指揮,尊重司法禮儀,遵守法庭紀律,不得實施對庭審活動進行錄音、錄像、拍照或使用移動通信工具等傳播庭審活動。
二、交通事故調解的參加人都有哪些
交通事故調解參加人包括:
1.交通事故當事人及其代理人;
2.交通事故車輛所有人或者管理人;
3.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認為有必要參加的其他人員。委托代理人應當出具由委托人簽名或者蓋章的授權委托書。授權委托書應當載明委托事項和權限。參加調解時當事一方不得超過三人。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指派二名交通警察主持調解。調解采取公開方式進行,調解時間應當提前公布,調解時允許旁聽,但是當事人要求不予公開的除外。
三、調解的程序是什么
《民事調解規定》第2條規定:對于有可能通過調解解決的民事案件,人民法院應當調解。但適用特別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破產還債程序的案件,婚姻關系、身份關系確認案件以及其他依案件性質不能進行調解的民事案件,人民法院不予調解。
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法院調解在訴訟的各階段、各審級中均可進行。具體來講,法院在案件受理之后開庭之前可以進行調解,在庭審過程中可以進行調解,在二審中乃至在再審中也都可以進行調解。根據《民事調解規定》,調解可以在答辯期滿后裁判作出之前進行,在征得當事人各方同意后,法院可以在答辯期滿前進行調解。庭審中的調解,通常情況下是在法庭辯論結束后進行。根據司法實踐,調解可以當庭進行,也可以在休庭之后另定日期進行。調解的開始,一般由當事人提出申請,法院也可以依職權主動提出建議,在征得當事人同意后開始調解。
法院的調解在審判人員的主持下進行。調解工作既可以由合議庭共同主持,也可以由合議庭中的一個審判員主持;調解可以在法庭上進行,也可以在當事人所在地進行。法院進行一調解,可以邀請有關單位和個人協助。被邀請的單位和個人,應當協助人民法院進行調解。這里所說的有關的單位和個人,主要是指當事人所在的單位或對案件事實有所了解的單位以及當事人的親友,由他們來協助調解,有利于緩解訴訟的緊張氣氛,解除當事人思想上的一些疑慮,促成調解協議的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