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法中假冒專利的行為有哪些?假冒專利罪如何認定?
2023-06-01 16:25:58 來源:法評網
專利法中假冒專利的行為有哪些?
1、專利法規定的假冒專利的行為包括:
(1)在未被授予專利權的產品或者其包裝上標注專利標識,專利權被宣告無效后或者終止后繼續在產品或者其包裝上標注專利標識,或者未經許可在產品或者產品包裝上標注他人的專利號;
(2)銷售第(一)項所述產品;
(3)在產品說明書等材料中將未被授予專利權的技術或者設計稱為專利技術或者專利設計,將專利申請稱為專利,或者未經許可使用他人的專利號,使公眾將所涉及的技術或者設計誤認為是專利技術或者專利設計。
(4)偽造或者變造專利證書、專利文件或者專利申請文件;
(5)其他使公眾混淆,將未被授予專利權的技術或者設計誤認為是專利技術或者專利設計的行為。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實施細則》第八十四條
假冒專利罪如何認定?
1、行為人既假冒他人專利,又生產、銷售他人專利的偽劣商品,屬于吸收犯。因為生產、銷售假冒他人專利的偽劣商品是假冒他人專利的一個組成部分,前行為吸收后行為,因此只認定行為人的行為構成假冒專利罪,從重處罰,而不按數罪處理。
2、行為人既假冒他人專利,又假冒他人注冊商標,符合兩個犯罪構成的要件,應按兩罪處理,實行數罪并罰。
3、行為人既假冒他人專利和注冊商標,又生產或銷售偽劣商品,應定數罪。假冒他人專利和注冊商標是前提,生產或銷售偽劣商品是結果,后者被前者所吸收,但假冒他從專利和注冊商標是兩個獨立的行為。因此對行為人既假冒他人專利和注冊商標,又生產或銷售偽劣商品的行為,按假冒專利罪和假冒他人注冊商標罪數罪并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