舉辦婚禮不領結婚證行嗎?領結婚證需要婚檢嗎?
2023-06-28 08:39:07 來源:法制網
一、
舉辦婚禮不領結婚證行嗎
舉辦婚禮不領結婚證行,但是此時男女雙方的關系不會受到法律的保護,只有取得結婚證才會依法確立夫妻關系。此時會有如下法律風險:
1.一方出軌等造成的精神損失不受保護。
2.未婚同居可能在未知狀態下與已婚者同居,有被原配起訴重婚的風險。《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條規定,禁止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
3.未婚同居期間雙方財產支出等不受法律約束,分手后產生糾紛可能法院不會支持。
二、
領結婚證需要婚檢嗎
領結婚證不需要婚檢,目前已經取消了強制婚檢,婚檢本著自愿的原則。辦理結婚證的程序如下:
1.要求結婚登記的男女雙方持所需證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戶口的區、縣級市民政局(或鎮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
2.雙方當事人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各填寫一份“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
3.雙方當事人必須在婚姻登記員面前親自在“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中“聲明人”一欄簽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記機關對雙方提交的證件、聲明進行審查,符合結婚登記條件的,準予登記。
三、
不得結婚的情況?
不得結婚的情況大致如下:
1.男女雙方不是自愿結婚的,任何人或者組織加以干涉結婚的。
2.結婚雙方是直系血親或是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
3.男早于二十二周歲,女早于二十周歲。
4.一方屬于重婚的。
找法網提醒您注意,患有不適宜結婚的病癥的,并不是一定不可以結婚,但是屬于可撤銷的婚姻。即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應當在結婚登記前如實告知另一方;不如實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