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囑繼承自繼承開始之日起已經超過二十年的還可以提起訴訟嗎?夫妻共同遺囑指的是什么?
2023-06-28 08:29:02 來源:法律解答網
一、夫妻共同遺囑什么時候開始生效
夫妻共同遺囑生效的時間是共同遺囑的所有被繼承人全部去世以后。夫妻共同遺囑是指夫妻因意思表示一致而共同訂立同一份遺囑,并共同在該遺囑中對夫妻個人財產或者夫妻共同財產作出事先處分的遺囑形式。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條
遺產是自然人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
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根據其性質不得繼承的遺產,不得繼承。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條
國家保護自然人的繼承權。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條
繼承開始后,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二、遺囑繼承訴訟時效為多久
遺囑繼承訴訟時效為三年。且該期限的起算時間為自繼承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犯之日。但是,自繼承開始之日起已經超過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訴訟。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三、遺囑依法生效的條件有哪些
遺囑依法生效的條件有如下:
1.遺囑意思表示真實。
2.遺囑中所處分的財產是遺囑人的個人合法財產。
3.遺囑人有遺囑能力,具體是指自然人依法享有的設立遺囑,以依法自由處分其財產的行為能力。
4.遺囑不得違反社會公共利益和社會公德。
5.遺囑不得取消缺乏勞動能力有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的繼承權。
6.遺囑的訂立形式合法合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