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費構成要素有哪些?收取物業管理費的時間如何規定的?
2023-06-02 10:42:15 來源:法治通
物業管理費的稅率是3%或6%。連續12個月物業管理費銷售額未達到500萬元,適用3%的征收率;連續12個月物業管理費銷售額達到500萬元以上(含500萬元),適用6%的收入稅率。
根據《城市維護建設稅暫行條例》第二條規定,凡繳納產品稅、增值稅、營業稅的單位和個人,都是城市維護建設稅的納稅義務人(以下簡稱納稅人),都應當依照本條例的規定繳納城市維護建設稅。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八條規定,稅務機關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征收稅款,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開征、停征、多征、少征、提前征收、延緩征收或者攤派稅款。
農業稅應納稅額按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核定。
二、收取物業管理費的時間
物業管理費的收取應該按照業主收到收樓通知書之日算起。如果到交樓日期后,開發商沒有書面通知業主收樓,業主因此延遲收樓的,不必繳納物業管理費。就算是有銷售人員口頭通知業主收樓,也不能算作是開發商已經通知業主收樓。在收樓時,倘若業主發現樓盤有質量問題需要整改,整改過程中所需繳納的物管費應由開發商承擔,業主無需繳納物管費。因為這屬于開發商造成的,應由開發商承擔相應責任。
三、物業費構成要素
1.人工費。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
2.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日常運行、維護費用;
3.物業管理區域綠化養護費用;
4.物業管理區域清潔衛生費用;
5.物業管理區域秩序維護費用;
6.辦公費用;
7.物業管理企業固定資產折舊費用;
8.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
9.經業主同意的其它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