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稱權的概念是什么?企業名稱只能轉讓給一戶企業嗎?
2023-04-28 13:21:35 來源:法制法律網
一、名稱權的概念是什么
名稱權的概念是法人、個體工商戶、合伙組織依法決定、使用和變更自己名稱的權利,是人格權的主要組成部分。名稱也稱為字號,是法人、個體工商戶、合伙組織作為民事主體特定化的標志,須向登記主管部門登記,經核定批準后方可使用。法人、個體工商戶、合伙組織對已登記注冊的名稱享有專用權,法律嚴禁以冒用、玷污等手段侵犯他人名稱權,對于干涉、假冒、盜用他人名稱的行為,受害人有權請求消除侵害,如因此造成了財產上的損失,受害人有權請求賠償經濟損失。法人、個體工商戶、合伙組織可依有關規定,向主管部門辦理名稱變更手續,也可依法轉讓自己的名稱。
二、名稱權的轉讓
名稱權的轉讓,即指將名稱權人所享有的權利全部轉讓給名稱權的受讓人,受讓之后,原名稱權人喪失名稱權。企業名稱可以隨企業或者企業的一部分一并轉讓。企業名稱只能轉讓給一戶企業。企業名稱的轉讓方與受讓方應當簽訂書面合同或者協議,報原登記主管機關核準。企業名稱轉讓后,轉讓方不得繼續使用已轉讓的企業名稱。
名稱權是與姓名權不一樣的權利,其主體并不包括自然人,只有企業、單位等才享有名稱權。所以名稱權是企業法人等組織重要的一項財產權。
三、名稱權需要登記嗎
大多數國家都要求企業名稱只有經法定程序注冊登記后,才具有排他性的效力。在登記以后,企業名稱權在一定地域范圍內取得專用排他的效力,即知識產權的效力。作為知識產權,商號的人身權性質很弱,財產權性質很強。在此時企業名稱依附于一定的營業及其商譽,想要取得對抗第三人的效力,必須經過登記公示以取得公信的效力。在此種情況下,企業名稱權取得知識產權的效果必須通過登記才可創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