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件指的是什么?民事案件訴訟時效提起的時限是什么時候?
2023-05-18 09:38:56 來源:法治通
民事答辯狀范文格式包括標題、答辯人的基本情況、答辯事由等。答辯的事實理由是民是答辯狀的主要內容,當事人根據個案情況書寫即可。更多關于民事案件答辯狀的格式、范文的相關知識,接下來小編就為您來解答這個疑惑。
一、民事案件答辯狀的格式、范文
答辯人:XXXX單位
法定代表人:XXXX部長
被答辯人:XXXX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XXXX經理
答辯人就XXXX有限公司訴XXXX單位買賣合同糾紛一案,現提出答辯意見如下:
一、被答辯人所訴與事實不符。
1、我單位從未派人到被答辯人處賒購商品,接到訴狀后,經詳細調閱財務檔案,從來都沒有被答辯人所訴的財務檔案或欠款記錄。幾任單位領導更換進行財務交接時也從來都沒有被答辯人所訴債務的交接手續。
2、我單位作為國家機關,遵循單位嚴格的財務制度和報銷流程,不可能指派工作人員到沒有簽訂掛賬協議的商店隨意掛賬。我單位與被答辯人沒有采購合同,沒有授權工作人員到被答辯人處采購商品。
二、被答辯人提供的證據有重大瑕疵,不能采信。
1、關于被答辯人所訴XXXX元的欠條。證據瑕疵一,我單位印章的全稱應為:“XXXX單位”,而被答辯人提供的欠條證據中的印章為:”XXXX單位”。此印章不屬我單位印章。證據瑕疵二,該欠條僅加蓋了公章,沒有任何經辦人員或財務人員或單位領導的簽字,被答辯人沒有提供購物明細。經查,我單位既沒有該筆欠款的財務記錄,也沒有相關物資的入賬資料。證據瑕疵三,欠條下半部分所謂的還款記錄,僅有部分個人簽字,沒有加蓋我單位公章。
因此,被答辯人提供的該證據與我單位沒有關聯性,我單位不應承擔責任。
2、關于被答辯人提供的有個人簽字的XX張“銷貨清單”。
我單位從未授權任何人到被答辯人處賒購商品,也沒有收到銷貨清單上的任何商品。
三、被答辯人提供的的XX張“銷貨清單”,其記載日期均為XX年和XX年,根據上述銷貨清單的訴訟時效起算時間應以銷貨清單上記載的時間為準,到今早已超過訴訟時效。即使買賣事實成立,被答辯人也早已喪失勝訴權,人民法院應駁回其訴訟請求。
綜上,被答辯人所訴無事實依據,證據有重大瑕疵,與待證事實毫無關聯,不能證明其主張。被答辯人的各項訴訟請求均應予以駁回。
此致
XXXX縣人民法院
答辯人:XXXX單位
二〇XX年XX月XX日
二、民事案件訴訟時效提起的時限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事案件適用訴訟時效制度若干問題的規定》
第一條 當事人可以對債權請求權提出訴訟時效抗辯,但對下列債權請求權提出訴訟時效抗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一)支付存款本金及利息請求權;
(二)兌付國債、金融債券以及向不特定對象發行的企業債券本息請求權;
(三)基于投資關系產生的繳付出資請求權;
(四)其他依法不適用訴訟時效規定的債權請求權。
三、民事案件指的是什么
(一)民事案件指發生在法律地位平等的民事主體之間的爭議,當事人無法協商解決,而訴諸司法機關,請求由司法機關受理并就有關民事權利和義務進行廓清和界定的案件。
(二)主要指有關財產權益方面的案件如合同糾紛,物權糾紛等以及侵權行為而發生的糾紛,比如毆打他人致輕微傷害(如果傷害嚴重,則變成刑事案件了),也包括婚姻、家庭等方面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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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民事案件依法由各級人民法院(主要是基層人民法院)的民事審判庭和經濟庭受理,并按民事訴訟法規定的程序進行。
(四)對民事案件,法院可根據需要和可能,派出法庭巡回就地審判。
(五)對簡單的(即事實清楚、情節簡單、爭議不大)民事案件,適用簡易程序,原告可以口頭起訴,當事人雙方可以同時到基層法院或其派出法庭請求解決爭議;可以用簡便的方式傳喚當事人、證人;可以由一個審判員獨自審判。
(六)由于民事案件大量屬于一般矛盾性質,審理中應貫徹著重調解的精神。
(七)民事案件與刑事案件相比有本質的不同
性質不同
民事案件主要是關于民事權利、義務性質的糾紛,屬于人民內部矛盾性質。而刑事案件則是危害社會、觸犯刑律應當受到刑罰處罰的犯罪,適用刑事訴訟法程序。
適用的實體法不同
民事案件所適用的實體法是民法、民法典、經濟法等。
而刑事案件所適用的法律是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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