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名字需要哪些手續?改名字需要手續需要哪些證明材料?
2023-05-24 08:58:09 來源:法制法律網
改名字需要手續有:
1、提出變更登記申請(未滿十八周歲的,由本人或者父母、收養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并提交相關材料;
2、戶籍登記機關依法審查申請材料;
3、符合條件的,核準變更,發給新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七條
戶口登記的內容需要變更或者更正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戶口登記機關審查屬實后予以變更或者更正。
戶口登記機關認為必要的時候,可以向申請人索取有關變更或者更正的證明。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八條
公民變更姓名,依照下列規定辦理:
(一)未滿十八周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養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二)十八周歲以上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下一篇:
最后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