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事人對勞動糾紛的仲裁裁決不服的怎么辦?
2023-05-19 11:33:22 來源:巴中在線
一、
勞動合同終止法定情形有哪些?
勞動合同終止法定情形有如下:
1.勞動合同期滿;
2.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3.勞動者死亡、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
4.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等情形。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滿的;
(二)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
解除勞動合同需要支付賠償金嘛
解除勞動合同不一定需要支付賠償金。具體如下:
1.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按經濟補償標準的2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2.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解除勞動合同、無過失性辭退、經濟性裁員的,應當按規定支付經濟補償;
3.用人單位過失性辭退的,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第一款規定,企業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是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三、
勞動合同糾紛的訴訟時效是多久
勞動合同糾紛的訴訟時效一般是十五日內,當事人對勞動糾紛的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就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條
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前款規定的仲裁時效,因當事人一方向對方當事人主張權利,或者向有關部門請求權利救濟,或者對方當事人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仲裁時效期間重新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