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三十八條是什么內容?可以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嗎?
2023-05-19 09:32:57 來源:名律網
購房的技巧:注意檢查開發商五證是否齊全;確定房屋的使用投資價值;謹慎簽訂房屋買賣合同;核實清楚房屋本身結構以及配套設施如水、電、物業及燃氣;注意房屋產權問題。
法律依據:
《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三十八條
下列房地產,不得轉讓:
(一)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條規定的條件的;
(二)司法機關和行政機關依法裁定、決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產權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權的;
(四)共有房地產,未經其他共有人書面同意的;
(五)權屬有爭議的;
(六)未依法登記領取權屬證書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禁止轉讓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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