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復議基本原則有哪些?行政復議的特點有哪些?
2023-05-22 10:11:39 來源:法制法律網
行政復議的基本原則
行政復議基本原則,是指由行政復議法確立和體現的,反映行政復議、基本特點,貫穿于行政復議全過程,并對行政復議起規范和指導作用的基本行為準則。行政復議法
1、合法、公正、公開、及時和便民原則。
合法原則,是任何行政行為和司法行為都必須遵守的基本原則。
公正原則,是指行政復議要符合公平、正義的要求。
公開原則,此原則要求行政復議的依據、程序及其結果都要公開,復議參加人有獲得相關情報資料的權利。
及時原則,是指復議機關應當在法律許可的期限內,以效率為目標,及時完成復議案件的審理工作。
便民原則,要求行政復議要方便行政相對人獲得該種行政救濟,而不因此遭受拖累。
2、書面審查原則。
行政復議則是一種行政司法行為,它具有行政性,它不僅要追求公平,更要追求效率。行政復議不可能像行政訴訟那樣要經過嚴格的開庭辯論程序,只需根據雙方提供的書面材料就可以審理定案,以求實現行政效率。
3、合法性和適當性審查原則。
這一原則要求,行政復議機關在實施行政復議時,不僅應當審查具體行政行為的合法性,還要審查它的合理性。
行政復議的特點
行政復議有以下四個特點:
1、提出行政復議的人,必須是認為行政機關行使職權的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法人和其他組織。
2、當事人提出行政復議,必須是在行政機關已經做出行政決定之后,如果行政機關尚沒做出決定,則不存在復議問題。復議的任務是解決行政爭議,而不是解決民事或其他爭議。
3、當事人對行政機關的行政決定不服,只能按法律規定,向有行政復議權的行政機關申請復議。
4、行政復議,以書面審查為主,以不調解為原則。行政復議的結論做出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只要法律未規定復議決定為終局裁決的,當事人對復議決定不服的,仍可以按行政訴訟法的規定,向人民法院提請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