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釋是什么意思?申請假釋需要什么條件?
2023-06-01 14:42:07 來源:法律寶
假釋是對被判處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執行一定刑期之后,因其遵守監規,接受教育和改造,患有嚴重疾病或確有悔改表現,不致再危害社會,而附條件地將其予以提前釋放的制度,是一種刑罰執行方式。假釋的程序是:
由執行強制勞動改造的監獄向所在地中級人民法院提出假釋建議書;
監獄所在地的中級人民法院收到監獄的假釋建議書后審查其材料是否齊全、手續是否齊備、程序是否合法。
(一)對象條件
假釋是對犯罪分子附條件地提前釋放,并在一定時期內保持繼續執行未執行的部分刑罰的可能性。
正是假釋的這一基本特點,決定了假釋只能適用于判處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二)實質條件
假釋的實質條件,是指適用假釋的犯罪分子必須認真遵守監規,接受教育改造,確有悔改表現,沒有再犯罪的危險。
犯罪分子只有在符合前述對象條件和限制條件的基礎上,同時符合實質條件,才可以被適用假釋。
(三)時間條件
只有執行了一定的刑罰才能比較準確地考察、判斷犯罪分子是否認真遵守監規,接受教育改造,確有悔改 表現,沒有再犯罪的危險,以保證假釋的效果;而且只有如此,才能保持判決的穩定性和法律的嚴肅性。
根據我 國《刑法》第 81 條和有關司法解釋的規定,申請假釋的犯罪分子實際執行的刑罰期限是:
1.被判處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執行原判刑期 1/2 以上;
2.被判處無期 徒刑的犯罪分子,實際執行 13 年以上,才可以適用假釋。
3.對判處有期徒刑的罪犯假釋,執行原判刑期 1/2 以上 的起始時間,應當從判決執行之日起計算,判決執行以前先行羈押的,羈押 1 日折抵刑期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