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行政處罰程序是怎么樣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行政處罰程序規定第六十條是什么內容?
2023-05-29 14:26:56 來源:法制法律網
工商行政處罰程序:
1、發案與立案;
2、行政機關進行調查取證;
3、案件核審工作由縣級以上工商局內設的法制機構負責;
4、行政處罰依法告知;
5、執行行政處罰。
法律依據:
《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行政處罰程序規定》第六十條
違法事實確鑿并有法定依據,對公民處以五十元以下、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處以一千元以下罰款或者警告的行政處罰的,可以當場作出處罰決定。
《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行政處罰程序規定》第六十一條
適用簡易程序當場查處違法行為,辦案人員應當當場調查違法事實,制作現場檢查、詢問筆錄,收集必要的證據,填寫預定格式、編有號碼的行政處罰決定書。
行政處罰決定書應當當場送達當事人,由當事人和辦案人員簽名或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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