尋釁滋事罪量刑原則是什么?尋釁滋事罪最高判幾年?如何寫尋釁滋事罪辯護詞?
2023-05-29 11:19:43 來源:律速網(wǎng)
我們都知道現(xiàn)在律師在辯護的時候,都是需要準備一些辯護詞的。對于尋釁滋事這樣的案件來講,想要打官司也是需要一套辯護詞。但是大部人不知道正確的辯護詞格式,所以今天我們邀請小編給我們介紹下如何寫尋釁滋事罪辯護詞。
一、如何寫尋釁滋事罪辯護詞
尊敬的審判員:
我受被告××的委托,作為被告人被××控犯有尋釁滋事罪的辯護人,通過查閱卷宗、會見被告人,在了解案件事實、證據(jù)的基礎上,結(jié)合今天的法庭調(diào)查,發(fā)表如下辯護意見:
①、起訴書指控被告人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93條之規(guī)定,構(gòu)成尋釁滋事罪,事實清楚,證據(jù)確實,充分。對此,本辯護人不持異議。
②、被告人具有××如下從輕或減輕處罰的情節(jié)
1、被告人系自××動投案,具有自首情節(jié)。2012年3月3日十五時許,被告人自行××到xx市公安局分局××派出所接受訊問。并在公安機關(guān)的第一次訊問時就如實交代了自己的全部犯罪事實,符合自首的條件,應認定為自首。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67條之規(guī)定,應當依法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2、被告人系自愿認罪。本案中被告在××接受偵查機關(guān)訊問時,其在訊問筆錄中都做了有罪供述,前后完全一致。從偵查階段,審查起訴階段到法院階段,從未出現(xiàn)過拒不認罪,翻供等情形。根據(jù)我國一貫的“坦白從寬,抗拒從嚴”的刑事政策,懇請法官在量刑時予以從輕處罰。根據(jù)《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司法部關(guān)于適用簡易程序?qū)徖砉V案件的若干意見》中第九條的規(guī)定,人民法院對自愿認罪的被告人,酌情予以從輕處罰。
3、被告人系初犯,偶犯,沒有前科,犯罪前表現(xiàn)一貫良好。再犯的可能性小,教育挽救的可能性高。
4、被告人主觀惡性不大。被告人與被害人之前并不認識,更沒有什么矛盾。此次犯罪并沒有提前預謀。完全是因為被告人因不滿隔壁小區(qū)因操辦喪事發(fā)出噪音,影響其休息,才不理智向操辦喪事的人群發(fā)射鋼珠。造成被害人受傷。性質(zhì)上屬于因鄰里糾紛矛盾激化引發(fā)的犯罪。
5、被害人對被告人已表示諒解。
6、被告人法律意識不強,在犯罪后,深刻認識到自己的錯誤,對自己給被害人及其家屬造成的不幸深表悔恨。被告人與辯護人見面時,多次表示愿意賠償被害人的經(jīng)濟損失。可見,被告人真心悔罪,愿意痛改前非,重新做人。
二、尋釁滋事罪最高判幾年
有下列尋釁滋事行為之一,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隨意毆打他人,情節(jié)惡劣的;
(二)追逐、攔截、辱罵他人,情節(jié)惡劣的;
(三)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占用公私財物,情節(jié)嚴重的;
(四)在公共場所起哄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
三、尋釁滋事罪量刑原則是什么
尋釁滋事,情節(jié)一般,未造成人員受傷的,為管制刑;適用管制刑不足以體現(xiàn)刑罰價值的,為拘役刑。具有《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規(guī)定的四種情形之一的,為有期徒刑六個月;每增加定罪的情形之一的,刑期增加一年;每增加非定罪的情形之一或者同一種情形增加二次,刑期增加六個月。尋釁滋事致人輕傷的,為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每增加輕傷一人,刑期增加六個月至一年;每增加輕微傷一人,刑期增加二個月。強拿硬要他人財物或任意損毀、占用公私財物,累計每增加200元,刑期增加一個月。以自殘、自殺等威脅、要挾方法在公共場所、機關(guān)等企事業(yè)單位無理取鬧造成社會秩序嚴重混亂或造成惡劣影響的,為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
以上就是小編針對如何寫尋釁滋事罪辯護詞的介紹,如果想要減輕罪行,那么最好的方法就是去自首,這樣法院在判決的時候也會根據(jù)這個因素來減少判刑的時間。如果您需要專業(yè)律師為您解答,可以咨詢網(wǎng)站的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