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承包勞動關系是什么?承包關系與勞動關系的區別是什么?
2023-04-14 16:20:46 來源:法制法律網
一、承包出租車是勞動關系嗎?
按照我國勞動法的規定,勞資雙方建立勞動關系時應當訂立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確立勞動關系、明確權利義務的協議。勞動合同內容必須具有工作時間、工作內容及包括工資、保險、福利等項目的勞動待遇。
因此,勞動關系的形成是以勞動為前提,內容是勞動者提供勞動力,用人單位使用勞動力,雙方形成勞動力的支配與被支配關系。如果具備上述條件,就是勞動關系。
二、企業承包勞動關系是什么
企業承包勞動關系是指企業承包國家項目所產生的勞動關系。在合法的承包關系中,承包人具有經營自主權,該權利包括有權決定是否雇用他人以及雇用何人。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九十四條規定,個人承包經營違反本法規定招用勞動者,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發包的組織與個人承包經營者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第七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用人單位應當建立職工名冊備查。
三、承包關系與勞動關系的區別是什么
承包關系在法律上沒有確切的定義,在企業范圍內的承包關系作為一種責任制形式,并不是一種獨立的社會關系,可以從屬于勞動關系,也可以從屬于民事關系。 從屬于勞動關系的承包關系,由勞動合同規定工資報酬、集體福利、工作時間以及勞動紀律等內容。承包合同則只對勞動合同未規定的定額指標、獎金分配等內容進行規定。這種承包關系并未改變勞動關系的特性,只是將定額管理與物質獎勵制度結合運用,以完成定額程度作為計獎的依據,這種承包關系人應有勞動法進行調整。從屬于民事關系的承包關系,勞動關系已經虛化,工資關系成為檔案關系,勞動者被賦予經營者的資格。勞動關系時機已經轉化為勞務關系,成為民事關系,應當由民法調整。因此承包關系中的承包者具有兩種身份,既是經營者又是勞動者,這種主體以不同身份實行的不同的行為應分別歸入勞動法和民法去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