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介活動的費用由誰負擔?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三條的內容是什么?-環球動態
2023-06-30 10:26:12 來源:名律網
一、什么是中介人
中介人則是在商貿間起中介、媒介作用的人物亦為經紀人,按我國"辭海"說法,是促成買賣雙方交易成功來獲取傭金的中間商人。
所謂中介,從詞面上來看,就是指“在中間起媒介作用”。而主要履行中介活動bai的組織就是中介組織。因此,要明確什么是中介組織首先應理解什么是中介活動。從一般意義上講,中介活動系指中介人(自然人或法人)居間幫助甲、乙雙方達成某項協議、契約、合同的活動,在中介過程中,牽涉到中介人與委托方(甲、乙方或雙方)簽約、發布和傳遞信息、尋找委托方合作者、協調甲、乙方簽約、幫助完成簽約和追索并獲得報酬等活動。
二、跳單是什么意思
跳單亦稱為跳中介,是指買受人或出賣人已經與中介(公司)簽署了預售確認書、委托求購協議或出賣協議,中介公司已經按照協議履行了提供獨家資源信息并促使買賣雙方見面洽談等促進交易的義務,買賣一方或雙方為了規避或減少按照協議約定履行向中介交付中介費的義務,跳過中介而私自簽訂買賣合同的行為。
三、中介活動的費用由誰負擔
房屋中介促成租房合同簽訂的,所產生的費用由房屋中介承擔,而房屋中介可以要求當事人支付服務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三條 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應當按照約定支付報酬。對中介人的報酬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據本法第五百一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根據中介人的勞務合理確定。因中介人提供訂立合同的媒介服務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該合同的當事人平均負擔中介人的報酬。
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中介活動的費用,由中介人負擔。
四、民法典的中介人報告義務有哪些規定
中介人委托委托后,中介人應當就有關訂立合同的事項向委托人承擔如實報告的義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二條:中介人應當就有關訂立合同的事項向委托人如實報告。
中介人故意隱瞞與訂立合同有關的重要事實或者提供虛假情況,損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請求支付報酬并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跳單是什么意思?綜上所述,跳單發生的原因通常都是價錢太高,比如有些中介就是攪混水、上下騙、互相拆臺的情況,大家都是不容易為了生活,有時候也會因為服務不到位易產生跳單,所以不得不說中介是一個很有難度的職業,有的可以磨煉自己耐性的職業,但有的可能一輩子就對這個職位產生了恐懼,生活都是不容易的,能捱下去你就是成功了。還有什么問題嗎?有問題可以到網站咨詢相關專業的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