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辦婚姻與買賣婚姻的不同在哪里?包辦婚姻屬于可撤銷婚姻嗎?
2023-06-27 09:55:20 來源:法制網
一、
包辦婚姻與買賣婚姻的不同
包辦婚姻和買賣婚姻,依據我國《民法典》規定,包辦和買賣婚姻屬于違法行為,都是違背當事人意愿,包辦婚姻不是以收取財物為目的,買賣婚姻是以收取對方財物為目的,我國法律明確規定禁止包辦,買賣婚姻,禁止借婚姻收取他人財物,結婚必須男女雙方自愿,任何人不能加以干涉。
包辦婚姻與買賣婚姻的區別是買賣婚姻是指婚姻關系以外的第三者(包括父母)以索取大量財物為目的,包辦強迫他人締結的婚姻。包辦婚姻是婚姻關系以外的第三人(包括當事人的父母)違反婚姻自由原則,違背婚姻當事人意愿,強迫其締結的婚姻。
二、
包辦婚姻屬于可撤銷婚姻嗎
包辦婚姻屬于可撤銷婚姻,當事人可以在一年內,向人民法院申請撤銷。民法典規定請求撤銷婚姻時效是一年,從自脅迫行為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法律依據: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條 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五十二條 因脅迫結婚的,受脅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
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脅迫行為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當事人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恢復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第一千零五十三條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應當在結婚登記前如實告知另一方;不如實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
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三、
我國《刑法》中買賣婚姻該怎么處罰
找法網提醒您:我國《刑法》中買賣婚姻的處罰方式:一般情況下,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若具有暴力、脅迫等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若情節特別嚴重的,處死刑,并處沒收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