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資詐騙罪的立案金額如何規定的?集資詐騙罪的立案標準是什么?
2023-05-16 08:01:55 來源:律速網
一、
詐騙集資案的立案程序
立案流程,是指立案階段中各種訴訟活動的步驟和形式。根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立案程序包括對于立案材料的接受、審查和處理三個部分。
(一)對立案材料的接受
對立案材料的接受,是指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和人民法院對報案、控告、舉報和自首材料的受理。它是立案程序的開始。
(二)對立案材料的審查
對立案材料的審查,是指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對自己發現的或者接受的立案材料進行核對、調查的活動。其任務是正確認定有無犯罪事實發生,依法應否追究行為人的刑事責任,為正確作出立案或者不立案的決定打下基礎。
(三)對立案材料的處理
對立案材料的處理,是指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通過對立案材料審查后,分別針對不同情況作出立案或者不立案的決定。這是立案程序的最后結果。
二、
集資詐騙罪的立案標準
(一)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
1. 個人集資詐騙,數額在十萬元以上的;
2. 單位集資詐騙,數額在五十萬元以上的。
(二)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詐騙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貸款,數額在二萬元以上的,應予立案追訴。
(三)進行金融票據詐騙活動,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
1. 個人進行金融票據詐騙,數額在一萬元以上的;
2. 單位進行金融票據詐騙,數額在十萬元以上的。
三、
審批程序
審批程序如下:
(一)第一審程序
第一審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對第一審案件進行審判應當采取的方式、方法和應當遵循的順序。它包括公訴案件的第一審程序和自訴案件的第一審程序。
(二)第二審程序
第二審程序,又稱上訴審程序,是指第二審人民法院根據當事人的上訴或者檢察院的抗訴,對第一審未生效的判決或裁定重新進行審理的程序。
(三)死刑復核程序
死刑復核程序是對死刑判決進行審查核準的一種特殊程序。死刑由最高人民法院核準,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死刑的第一審案件,被告人不上訴的,由高級人民法院復核后,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準。高級人民法院不同意判處死刑的,可以提審或發回重審。
(四)審判監督程序
審判監督程序是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判決或裁定,在認定事實和適用法律上存在錯誤的情況下,進行重新審判的一種特殊訴訟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