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輸合同的特點有哪些 運輸合同的損失由誰承擔?
2023-05-09 15:08:49 來源:法制法律網
運輸合同的特點有哪些 運輸合同的損失由誰承擔?
1.運輸標的為物品;
2.運收貨人是貨運合同的特殊當事人;
3.貨運合同以將貨物交付給收貨人為履行終點;
4.特殊物品的運輸需要辦理審批、檢驗手續;
5.其他特點。
運輸合同的損失由誰承擔?
運輸合同的損失一般由承運人承擔,除非承運人能夠證明該損失由不可抗力、貨物本身的自然性質或者合理損耗以及托運人、收貨人的過錯所導致。找法網提醒您,無法舉證證明上述免責事由的,承運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八百三十二條
承運人對運輸過程中貨物的毀損、滅失承擔賠償責任。但是,承運人證明貨物的毀損、滅失是因不可抗力、貨物本身的自然性質或者合理損耗以及托運人、收貨人的過錯造成的,不承擔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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