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協議的特征有哪些呢?個人合伙糾紛的管轄權規定是怎么樣的呢?管轄權包括哪幾個方面?
2023-05-09 14:24:29 來源:法評網
一、個人合伙糾紛的管轄權規定是怎么樣的呢?
個人合伙糾紛的管轄權規定是,對沒有辦事機構的公民合伙、合伙型聯營體提起的訴訟,由被告注冊登記地人民法院管轄。沒有注冊登記,幾個被告又不在同一轄區的,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管轄權。就是說,就現有生效的規定看,合伙合同糾紛案件存在兩種管轄,即合同注冊地和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轄。沒有合伙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轄的規定。
二、合伙糾紛的訴訟時效是多久
合伙糾紛的訴訟時效是三年。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條、第五百一十一條的規定,可以確定履行期限的,訴訟時效期間從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計算;不能確定履行期限的,訴訟時效期間從債權人要求債務人履行義務的寬限期屆滿之日起計算,但債務人在債權人第一次向其主張權利之時明確表示不履行義務的,訴訟時效期間從債務人明確表示不履行義務之日起計算。
三、管轄權包括哪幾個方面
1.屬人管轄權。這是指各國對具有本國國籍的公民實行管轄的權利。
2.屬地管轄權。這是指國家對領域內的一切人(除享有外交豁免者外)、物和發生的事件具有的管轄權。
3.保護性管轄權。這是指國家對于外國人在該國領域外侵害該國的國家和公民的重大利益的犯罪行為有權行使管轄。
4.普遍性管轄權。根據國際法,國家對于國際犯罪,無論犯罪人的國籍如何,也無論他在何處犯罪均有權實行管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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