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三十八條的內容是什么?機動車駕駛人有哪些違法行為一次記6分?
2023-06-15 09:14:03 來源:法務網
有以下幾種規定:
1、《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二十六條交通信號燈由紅燈、綠燈、黃燈組成。紅燈表示禁止通行,綠燈表示準許通行,黃燈表示警示。
第九十條規定,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于道路通行規定的,處以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
2、《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
第三十八條第二款:黃燈亮時,已越過停止線的車輛可以繼續通行;
3、《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機動車駕駛人有下列違法行為之一,一次記6分:(二)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
機動車闖黃燈也是交通違法行為,處罰標準與闖紅燈相同。根據最新修訂的《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闖紅燈,記6分,罰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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