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訴訟賠償金怎么領取?申請法院強制執行的程序是什么?
2023-05-15 11:16:49 來源:法律網
民事訴訟賠償金怎么領取?
權利人可以帶身份證、銀行卡復印件、判決書找承辦法官辦理,有的法院需要承辦法官簽字后到財務部門領款或轉賬。如果申請了強制執行,直接找執行法官辦理。
也就是說,如果當事人雙方進行協商,在判決之后直接把賠償金打給原告,或者交給法院,由原告去法院領取。如果義務一方不履行賠償義務的,權利一方可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二、申請法院強制執行的程序是什么?
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第215條的規定:申請執行的期間為二年。申請執行時效的中止、中斷,適用法律有關訴訟時效中止、中斷的規定。
前款規定的期間,從法律文書規定履行期間的最后一日起計算;法律文書規定分期履行的,從規定的每次履行期間的最后一日起計算;法律文書未規定履行期間的,從法律文書生效之日起計算。
1、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以及刑事判決、裁定中的財產部分,由第一審人民法院或者與第一審人民法院同級的被執行的財產所在地人民法院執行。
2、由人民法院執行的其他法律文書,由被執行人住所地或者被執行的財產所在地人民法院執行。
第一步:申請
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以及刑事判決、裁定,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也可以由審判員移送執行員執行。
第二步:法院受理
當事人、利害關系人認為執行行為違反法律規定的,可以向負責執行的人民法院提出書面異議。當事人、利害關系人提出書面異議的,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書面異議之日起15日內審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銷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駁回。
三、相關補充
按照民事訴訟法的規定,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申請強制執行的時間:在判決書生效之后要求被告或者第三人自己主動履行義務的期限屆滿之后就可以申請強制執行了。
舉例:一審判決書一般是送達之后15日內不提起上訴就會生效,如果一審判決書里是載明被告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起10日內向原告歸還借款10萬元。假設判決書是6月1日送達給被告的,那么15日內被告沒上訴,6月16日一審判決正式生效,這時候還有10天時間讓被告自己主動履行還款義務。如果到6月26日,被告還未還款,則原告可以申請強制執行。
司法依據:《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六條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也可以由審判員移送執行員執行。
調解書和其他應當由人民法院執行的法律文書,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第二百三十九條申請執行的期間為二年。申請執行時效的中止、中斷,適用法律有關訴訟時效中止、中斷的規定。前款規定的期間,從法律文書規定履行期間的最后一日起計算;法律文書規定分期履行的,從規定的每次履行期間的最后一日起計算;法律文書未規定履行期間的,從法律文書生效之日起計算。